一、獎勵辦法制定的必要性
為更好地發揮考核激勵作用,充分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積極性,提升金融服務質量,進一步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近年來,各地相繼出臺了關于金融機構的扶持獎勵政策。為著力改善我市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來賓市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獎勵辦法》。
二、評價對象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大型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在我市的市級分支機構及農合機構、村鎮銀行等我市地方法人機構;
(二)保險業金融機構:壽險、財險公司在我市的市級分支機構;
(三)融資擔保機構:來賓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廣西來賓金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四)金融監管、協調部門:人民銀行來賓市中心支行、來賓銀保監分局、來賓市融資服務中心。
三、評價內容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評價貸款總體規模和投向重點產業、行業貸款情況以及重要政策執行情況,并將金融創新、引進資金等情況設為加分指標,將配合政府開展相關工作列入扣分指標。其中,鑒于政策性銀行機構的特殊性,僅對政策性銀行機構單獨評價貸款余額增速指標。
(二)保險業金融機構:財險與壽險公司分別考評,主要評價機構保費收入、賠付和保險資金支持地方企業融資情況。同時設置金融創新等加分指標及配合工作情況扣分指標。
(三)融資擔保機構:政府性融資資擔保機構主要評價完成自治區下達任務完成情況及代償風險控制情況。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主要評價機構放大倍數和代償風險控制情況。
(四)金融業管理、協調機構:主要評價人民銀行來賓市中心支行、來賓銀保監分局、來賓市融資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各項任務的情況。
四、考評實施
考評工作總體分為自評—考評—兌現三個步驟。由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來賓市中心支行、來賓銀保監分局組成組成考評領導小組,對各金融機構分別考核評分和復核評選金融行業先進工作者,并按考評得分情況提出考評等次和先進工作者建議名單,報市政府審定。
五、獎勵方式
獎勵分為精神獎勵、給予補助資金和資金存放傾斜等三種方式。
一是給予獲獎單位頒發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獎,并評選10名來賓市金融行業先進工作者。
二是給予獲獎單位、金融業管理、協調機構不同等級的補助資金。
三是給予銀行業金融機構市本級分支機構和桂中農合行調撥一定額度的資金存放,資金范圍不限于財政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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